2)第四百九十八节 海滩上_一八九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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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其实,你知道我也知道,我们两人没有私人恩怨,我不喜欢你但是也不讨厌你,更不憎恨你。只是……”阮福寿摇了摇头,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,“……伙计,我只能说我感到非常抱歉,不过生意就是生意。收人钱财,就要替人消灾。”

  是的,拿了别人的钞票,就要把别人交待的事情做好。阮福寿充满感慨的想着。他曾经犯过这种错误,虽然拿了薪水但是在做事的时候却偷奸耍滑,找借口规避麻烦,结果让上司和上司的上司非常生气,以至于丢掉了第一份工作。

  其实他很喜欢那份工作。大多数时候很轻松,但是收入相当不错,还有一百多个人可以指挥,而且受到人们的畏惧和奉承,是一份十分理想的工作。更重要的是,这样的工作一般很难找到,没有几个空缺,却有很多人竞争,想要取胜就必须依靠关系,依靠金钱,有时候还需要一点运气……总之,事情非常麻烦。

  丢掉它真的非常可惜。

  “我不会连续两次犯同一个错误――我想,没有人会连续两次犯同一个错误。”阮福寿最后咕哝了一句,把枪口对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警察,停顿了几秒,然后食指轻轻的动了一下。

  “哒哒哒哒哒~~”,现在他真的死了。

  “我这边已经解决了。”

  “我早就解决了。”有人笑着喊到。

  “现在我也干完了。”一个声音叫到,伴随它的是自动步枪的短促射击。

  “再加上我一个……”

  “我这里也解决了。”一个接着一个的,阮福寿听到他的同伴高声宣布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,然后,一个声音从某个有点远的地方飘了过来,还有沉闷的枪声,“砰”、“砰”、“砰”……两支“水蟒”手枪,十二连发,接着又是十二发。他不知道这二十四颗子弹到底钻进了哪个人的大脑,或者钻进了哪些人的脑袋,或者身体。如果是第一种结果,那幅情景一定非常的……

  恶心。除了这个词,他想不到任何一个词可以形容那幅情景。

  当然,这种事情那个家伙做得出来。阮福寿记得那个声音的主人,一个从圣弗郎西斯科监狱逃出来的墨西哥佬,据说以前是某个匪帮的匪徒,跟着一个叫做“大砍刀”的老大四处抢劫和杀人――他是一个杂碎,但不是这队人里面唯一的杂碎,还有一个美国人,被人称为“红脖子”,喜欢用自动步枪和匕首,整天吹嘘并且宣称要重现他的曾祖父、祖父和父亲的“丰功伟绩”:猎杀印第安人,再把他们的头皮剥下来……

  他绝不只是宣称要这么做――阮福寿刚刚转过身,就看到那个美国人把一块显然是人的头皮的、血淋淋的东西放进他的背包,然后在几乎所有人的注视之下,若无其事的擦掉匕首上面的血迹,放进刀鞘,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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